关于调整烟台市市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1 信息来源:烟台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东部新区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烟政办发〔2016〕6 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烟台市市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烟政办字〔2017〕48 号)要求,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市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现将调整的 20 项市级随机抽查事项予以公布。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各有关部门作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根据调整后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积极创新工作机制,规范市场执法行为,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和工作实际情况及时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保障体系,并将调整情况报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调整的市级随机抽查事项目录


烟台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 年 12 月 18 日

信息来源:烟台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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